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

本會主要業務為管轄臺南市原住民族事務、客家事務、西拉雅原住民族事務及相關活動之推廣,編制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,並置副主任委員一人、專門委員一人;另依業務性質設置原住民事務科、客家事務科、綜合規劃科三科,各置科長一人綜理科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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